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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烤烟收购进入中后期,今年的“烟战”在镇与镇、县与县之间也跟往年一样越演越激烈,到处“关卡”林立,限制本辖区烟叶外流,就连通往外地的羊肠小道也是必守之地,大有草木皆兵之势。因“烟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也时有发生。透过设置关卡、奉命拦截、对烟叶进行没收,罚款等一系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透露出基层人民政府在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运用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也反映出基层政府诸多明知不能为而为的无奈怪圈。在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中,也仍然存在类似的情况。虽然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行动深入开展,但在实际生活中、工作中仍然有行政违法行为产生。所以,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在基层的运用值得探讨。


一、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概述
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行政程序的法律化、制度化。
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主要的特点:1、调整对象是行政行为。2、重要行政程序的法律化。3、以公开和听证制度为核心。4、对效率给予高度的关注。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1、程序合法原则。其基本内容包括(1)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步骤和顺序进行;(2)行政主体选择的程序必须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应予撤销;(4)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正原则。
其含义内容包括:(1)行政主体对所有相对人应当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为他们提供各种公平机会。(2)行政主体要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为借口国家、集体或公共利益需要而随意剥夺他人的合法财产。(3)行政主体应当公道裁决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纠纷,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要排除偏见,如实行回避、审裁分离、禁止单方面接触等。
3、公开原则
基本内容包括:(1)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必须公开;(2)行政信息公开;(3)行政过程公开;(4)行政决定公开。
4、高效便民原则,即应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5、责权利统一原则,即行政权力、行政权利与行政责任相统一,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行政责任与之相随,因过错行使权力而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三、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在抽象行政行为领域,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决定的有关工作制度,办事规则等涉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事项,都应当公开,任何公民可依法查阅、复制。在具体行政行为领域,则主要包括表明身份、告之权利、听取陈述和申辩以及向行政相对人公开行政决定、告之其救济措施等几项内容。
(二)说明理由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相对人权益的决定、裁决、特别是作出对相对人不利影响的决定、裁决书中应当说明根据和理由。
(三)时效制度。即时效制度是指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和各个阶段受到法定时间的限制。
(四)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就有关问题听取当事人评论意见,同时给予说明解释的制度。
(五)回避制度。即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如相应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不得参与该事项的处理。
(六)救济制度。救济制度与行政程序紧密相连,是对行政行为违法、不当造成的后果进行补救,是行政程序基本程度的组成部份。


四、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因行政主体资格不够,存在无权执法的现象,如在烟战中,“关卡”工作人员拦截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没收烟叶等行政行为。
(二)有行政主体资格但越权执法的现象,如行政处罚过程中,个别部门常常有超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行为。
(三)程序违法,实体行政行为也违法。如行政处罚时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不出示工作证件,罚款数额高于或低于法律规定的数额。
(四)程序违法,实体正确。如有的单位经授权或委托后,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措施等过程中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应当告之的不告之,应当举行听证的不举行听证程序。
(五)程序合法,实体违法。如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不一视同仁,存在差别对待、不实行罚收分离或一事二罚多罚等。
(六)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指导行为不分,造成群众不满。如强制农民种植或干涉农民承包自由经营的行政行为。


五、如何开展好基层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是的本质要求,法治政府的特点就是建立一个公开的、公正的、透明的、有限的、有为的、责权利统一的服务型政府。工作开展的好坏,关系到国家、辖区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关系到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作为基层人民政府,如何更好地开展好依法行政工作,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加大基层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把优秀的基层领导干部选送到党校、学校再深造、再学习。把《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必学读本,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以“三个至上”为目标,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处理好利益关系。在行政执法过程,必须以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对损害国家利益、党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不合乎宪法法律的行政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区域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为主要导向调整基层政府、烟草收购部门和烟民之间的利益。
(3)进行必要控权,实现两个提高,两个转变。(1)要转变以国民生产总值(GDP)为标准的政绩观考察法。要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什么都由政府行为进行社会调整手段,使政府成为有限政府和服务性政府;只有这样,才能使基层政府从明知违法而为的无奈怪圈中走出来。(2)提高政府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行政立法的质量;(3)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要防止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越权行为。这也是实现法治政府的一个难点。
(四)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政府部门内部职权关系,各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部门之间职权明确 ,责任分清,否则可能出一事二罚或一事多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既要正确行使政府职能,不越权,不滥用职权,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经营模式,最大限度维护广大烟农或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三是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关系 ,只有在私权的行使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利时,公权力才有必要介入,否则会造成滥用职权的嫌疑。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关系,落实好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人民的监督关系,促使行政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五)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运用正当、合法、合理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文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