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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下午,为感谢在环城高速公路倒土场权属纠纷调解中作出贡献的贵州省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小河区副区长常文松代表区委区政府为律师事务所送去写着“法律服务重民生,化解矛盾建和谐”锦旗。副厅长季林出席仪式。
     纠纷的起因:2007年2月,贵阳环城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建设需临时租用金山村位于金家山一、二、三村民组大松山耕地与摆沙村民组大冲沟耕地之间7.77亩荒坡倾倒施工废土,施工单位在与村委会签订临时用地补偿协议后进行施工。后因金家山一、二、三村民组和摆沙村民组分别对该片土地主张所有权而引发纠纷。纠纷发生后,村委会、办事处和区国土局多次进行调解,未果。3月中旬,金家山一、二、三村民组以该土地纠纷未处理好为由迫使施工方停工。5月8日和5月28日金家山一、二、三村民组40余名村民和摆沙村民组30余名村民分别到市政府上访和省展览馆门前堵路,造成恶劣影响。6月29日,小河区政府对该片土地争议作出处理决定,明确归集体所有。7月3日,金家山一、二、三村民组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10月20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扬言如解决结果不满意将进京上访。该纠纷一度成为小河区重大不稳定因素。2008年2月,中创联律师事务所接受村民委托后,高度重视,指派潘登勇律师为其代理。代理律师既站在民村立场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又正确引导村民理解、支持党委政府工作,通过耐心疏导,使村民的情绪从激动逐渐走向缓和,从要求过高逐步趋于合理,最终使矛盾得以化解,问题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