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贵州省司法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于2012年1月5日评审通过,拟批准李宾、谭要跃、王远义同志任三级律师职务,贺宁艳、陈乔飞、张倩、覃健、庞登文同志任四级律师职务,现予以公示。
若对李宾、谭要跃、王远义同志任三级律师职务,贺宁艳、陈乔飞、张倩、覃健、庞登文同志任四级律师职务有异议,请在2012年1月15日以前据实向省司法厅有关部门反映。
贵州省司法厅纪委(监察室)电话:5821378 贵州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电话:5841358 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电话:5831218 贵州省司法厅政治部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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